一、指导思想
为了提升学校的德育管理质量,提高学生管理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的规定,选任班主任以“讲政治、讲规矩、讲奉献、讲团结、讲廉洁”为指导思想,以美言、美态、美愿、美名及热爱学生、热爱工作、热爱学校为标准,以高度的责任心、奋发向上的精神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为要求。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暂行方案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班主任是学生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纪律等各项工作的组织者、引导者和实施者;对所在班级学生的德、智、体各方面发展负有组织、教育、管理的责任;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、学生和家长的纽带与桥梁,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,获得优良教学、教育效果。
2.班主任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,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。
3.按照学工处的《鄱阳卫生学校学生管理细则》做好班级日常管理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处理班级事务,思想上、行动上高度与学校党委保持一致。
4.开展思想道德教育。带领班级学生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5.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。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、心理、学习、生活状况,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、引导和帮助。
6.有效组织班级、学校的活动。要求活动期间维持活动秩序与纪律,注意学生的安全。
7.指导学生就业工作。教育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,提升职业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能力。
8.工作认真负责,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,主动接受学校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三、岗位设置及选任原则
1.根据当年招生学生数、专业设置情况确定班主任岗位数。
2.有意愿担任班主任的全体教师均可提出申请,坚持老、中、青班主任结构模式。
3.优先选任情况
(1)班级管理评比中,被评为“优秀班级”的班主任优先选任。
(2)护考过关率前三名的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优先选任。
(3)上一年被评为“优秀班主任”的班主任优先选任。
(4)上一年被评为“优秀教师、先进个人”的教师优先选任。
4.不能选任情况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(司法机关)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能申请。
(2)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不能申请。
(3)因各种预见性原因不能完整带满一届的教师不能申请。
(4)因工作繁忙不能以班主任工作优先的教师不能申请。
四、选任程序:
1.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送到学生工作处。
2.学生工作处对申请教师进行初步审核。
3.分管领导、校长对学生工作处提供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,并提出拟任班主任人选名单。
4.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当年担任班主任人员。